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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29日:

  

最近兒子的土文文法已經從最早會用的現在進行式進展到過去式、未來式、命令句都能活用自如的階段了。蠟筆眉洋洋得意, 說自己在家的時間不多, 兒子卻能把土文學得比一天到晚在家都跟媽媽說的中文還要好。

 

我雖然也有點驚訝, 卻覺得這應該要歸功於常跟小土人一起玩的小美, 並不是蠟筆眉!

 

再說, 中文的文法本來就很少有時態、動詞、主詞之間的關連變化, 光用文法來斷定小土人的土文學得比中文好容易誤判。

 

不過我得承認, 小土人確實土文說得比中文更好、更多、更經常, 而他的文法學習像是揉麵糰一樣, 一開始麵粉零零落落, 亂七八糟又黏手, 像是文法亂用亂加字尾, 後來越揉越順手, 就像句子越講越順, 最後麵糰變得光滑可隨意塑型, 就像他現在活用許多時態一樣, 好像只要等待時間的發酵, 他就自然成為一個道地的土人了。

  

不到兩歲時, 他最先會用第三人稱現在進行式,“他正在吃、他正在玩”都是在說自己。最近兩個月飛快進展到過去式和未來式。在這期間, 兒子和小美搶玩具的時候, 他開始會用第一人稱“我”來當主詞, 最近才會使用以“我們”為主詞的一系列的動詞變化。

 

土文的動詞因人稱的六種變化(我、你、他、我們、你們、他們)而有字形上的改變, 每一個動詞又隨著時態改變而改變, 不是像英文那樣第三人現在式就在動詞後面加個ses、過去式動詞就全部加個ed之類的字尾、複數人稱全部用同一種動詞變化(we do; you do; they do)那樣省事, 說起來英文文法其實已經算是“相對”簡單的了! 土文裡的“我吃、你吃、他吃、我們吃、你們吃、他們吃”的“吃”的字尾都是不一樣的, 如果再加上其他時態像是過去式、未來式、命令式等等的改變, 就有好多種“吃”的字形要記。

 

大人學得頭痛, 小孩卻在短短兩三個月內無師自通, 比菲傭還厲害, 媽媽我真是甘拜下風。

 

蠟筆眉曾經問我:「聽說中文不是很難學嗎? 包包、抱抱、寶寶我都分不清楚(事實上他連房子和番茄的發音都分不清楚), 土文對你來說應該很簡單才對! 為什麼你還會覺得土文很麻煩?」

 

他說的是發音, 其實語言學習牽涉到好幾個方面, 發音、文法、書寫每一樣都有不同的學習要領, 每種領域各有“煩死人”的本事, 每一種語言都有“煩死人”的領域。

 

中文文法沒有時態的動詞變化,“我去、你去、他們去、我去了、你去了、他們去了…”這些動詞的變形差別不大, 在英國時很多人問過我:「沒有動詞變化, 你們怎麼表示時間?」其實我才覺得動詞變化很無聊, 像中文加上時間副詞最省事,“我明天去、我昨天去”的明天、昨天就已經表示時態了, 幹嘛還要動詞變化啊?

 

像蠟筆眉這種習慣動詞變化的人在學德文這種類似的文法時就覺得很正常, 反而一聽到中文沒有類似的動詞變化而嚇一跳。唉, 不是所有人類的腦袋裡裝的東西都是一樣的好嗎?

 

再說, 沒有動詞變化也不表示中文簡單喲!

 

據我所知, 外國友人一致認為中文的量詞很難, 比許多西方語言都難。像是一頭牛、一隻鳥、一束花、一道光之類的常用量詞多達上百種, 有些名詞可共用一個量詞, 有的又不行, 像是說一頭豬、一頭狗可以, 但是一頭貓就怪怪的, 也沒有一定的準則, 大多要靠死記, 想想學中文的老外也滿辛苦的!

 

寫到這裡, 我想到十多年前遠從瑞士到台灣學中文的香塔兒很生氣地問過我:「一剪梅是多少梅啊? 怎麼那麼難?」她學到這裡的時候, 在筆記本上用心盡力描了三個字: X 你娘。我看到當場笑到流淚, 因為她是個成熟穩重、用功讀書、中文頂呱呱(還讀左傳、春秋咧)的乖乖牌, 刻下這個國罵感覺反差很大, 她說是老師教的, 沒學這個不算待過台灣。

 

除了量詞以外, 就像蠟筆眉最怕的發音也是老外覺得很難揣摩的, 我的英國同學的先生是日本駐中國的外交官, 精通中文, 但是還是免不了把 “我去開封街”講成“我去開房間”。

 

還有一些小文法像是有些動詞只有人可以用(我不知道這些文法的專有名詞是什麼), 結果就有一個英國友人寫出這種句子 — 颱風來了, 很多樹跌倒了! 或者是像香塔兒常常犯的錯誤 — 今天是一月兩號等等的例外用法。

 

對於老外來說, 中文最大的難處還是書寫不易吧! 在英國時, 我的阿曼室友說不知道哪一年的研究結果顯示阿拉伯文超越中文成為世界上最難學的語言(這之前好幾年一直公認是中文), 可是當她看到別人寄給我的明信片時卻開始說她不相信那個研究, 因為她拿著我明信片端詳好久, 連連驚呼:「哪裡是一個字的結束? 這裡跟那裡看起來都一樣啊! 這比阿拉伯文還難寫!」

 

我在日本也聽過一個日文已經很流利的美國同學說他一直沒有通過日文一級檢定考的原因是漢字不太會認, 也的確在日本的日文檢定考場可以發現參加一級檢定的人幾乎都是東方面孔(台灣人好多), 二級、三級裡的考場才會見到越來越多西方人, 大概是一級檢定裡的漢字對台灣人來說比對美國人來得親切多了吧! 龍飛鳳舞的漢字對西方人來說可能像龍鳳一樣是可怕的怪獸呢!

 

這就是語言使用的習慣問題吧! 阿拉伯人自己寫的字跟蛇一樣不知道斷句在哪裡, 竟然會說中文字分得不清楚; 瑞士人的法語裡沒有繁複的量詞, 所以受不了一剪梅; 土人的語言沒有抑揚頓挫, 就無法理解音調改變所造成的意義改變; 而我的母語裡沒有六種人稱連帶的動詞變化, 當然就覺得土文文法很煩人啦!

 

想想還是在孩子時期什麼都不懂、擔心的事不多的情況下學習最單純了, 語言學習的蛻變時期沒多久就像一陣風吹過之後無影無蹤, 醒來的時候只看到自己是一隻蝴蝶, 不記得毛毛蟲的樣子了。 

 

 

 

 

 

 

201015日新發現:

 

雖說小孩子有時候把媽媽的教訓當耳邊風, 但有時候耳朵卻精得連一些字的小小音差都找得出來, 像是小土人可以無師自通土文裡的geldi(他來了)與geldik(我們來了)其中的意義, 同樣地, 也可以在中文裡自行理解“動詞 + = 過去式”這種模式。

 

這種自然習得的“神技”真令人羨慕! 我已經把自己丟在土國好幾年了妄想要“自然習得”, 結果是 — 沒有學會土文, 並且自然忘記中文!

 

這個小鬼現在開始了新的實驗, 今天晚餐時聽到他跟蠟筆眉用土文說:「爸爸, 我的叉匙呢?」

蠟筆眉問:「你是說叉子嗎?」

「不是!」

「湯匙嗎?」

「不是~~ 叉匙!」

 

把叉子的土文çatal 和湯匙的土文kaşık 各取一半再拼成一個新字çaşık 意謂叉子加湯匙, 原來他要兩種餐具。好個有創意又懶惰的小孩, 兩個字併一個字講!

 

原來自然習得的語言學習者的腦袋裡是這樣玩新語言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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