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012日:

  

我在土國很少替兒子買衣服鞋子, 因為每一次回到台灣就有爸媽、弟和弟妹替兒子張羅, 東西多到足以度過整整一年, 直到下次回台灣又有新貨。

 

這次回台, 大家買給兒子的東西很多, 帶他去購物的次數也很頻繁, 他不但因此而學到“東西是用錢買的”的觀念(蠟筆眉和我示範了一年多都沒讓他明白, 他在台灣才兩個月就懂了), 還知道舅舅和舅媽是大金主(可見他們買了多少東西)!

 

 我是怎麼發現的呢? 話說小土人因為不想換尿布(老毛病), 我硬拉他過來, 他牛脾氣一發, 當場把手上抓的一台小汽車往地上砸, 反撲倒在床上假哭, 我頓時火冒三丈! 不知道跟他好言好語講過多少次“不可以摔東西”, 媽媽說再勸不聽就要打, 我雖然火很大, 但念在是我自己有點心急的份上沒動手打人, 所以選擇厲聲斥責。

 

我告訴他, 小汽車要是摔壞了, 我不會再買新的給他。

 

說完就是一陣靜默, 空氣凝結了幾秒, 結果怎麼著? 他回頭看著我, 眼光泛淚、表情委屈地說:「舅媽買!」

 

我聽了大吃一驚, 好氣又好笑, 這個賊小子已經知道舅媽會買東西給他, 他已經找到靠山了!

 

「舅媽也不買, 舅媽生氣了, 因為你亂丟東西。」於是我對他說。

「舅媽生氣?」他看了看地上的小汽車。

「對啊! 舅媽生氣喲! 卜卜破掉了就沒有了哦!」

「每捏(他都這樣叫他自己)生氣嘛!」還裝委屈!

「你生氣, 媽媽知道呀! 可是不可以丟東西, 好不好?」

Tamam!」就是好的意思。他無辜地點點頭, 再讓我換掉他的臭尿布。

 

還要我祭出“舅媽牌”才肯就範! 唉! 再過幾年, 只要他一跟我吵架, 八成就自己提個小皮箱離家出走要去找舅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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